德国签证到期怎么续签?
在德呆够了18个月,但是又不想回国,可以办理延期居留。需要递交的材料: --护照原件(注意一定要是原护照); --旧居留卡正面和背面的复印件以及过期的日期; --德国居留许可申请表两份, 在申请处要得到表格;
--填写好的家庭地址表; --两张2x2.5的白底照片; --在德国银行对账单的复印件或银行存款证明原件(金额至少3000欧,必须是在4个周前打印出来的) (这个很重要哦~); --无犯罪公证(由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德语公证并双认证,公证书有效期为6个月,做公证时需要将无犯罪记录的时间段延长到在德国的时间段内); --体检报告(需在有效期内,如过期则需重新做); --医疗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 --在德期间所有税票的复印件; --在德期间的就业合同及工作单位的工商注册证明的复印件; --如父母离异,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离婚证、孩子的出生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在延长期满之后,你才可以拿到永久居留。所以最好在你准备材料的同时就联系房东,以免到时候搬离住所时找不到房子而延误。
一.如果您的居留卡在您入境时就已经被贴上了入境签证,那么您的居留身份就是“永久居住”了,也就是说不需要再续签了 二. 如果在您获得首次居留后一年内再次出入境或在首次登陆时,没有同时领取“永久居住”和第一次居留卡的,那么您就只能获得第二次居留了。这种情况就要像第一次获得居留一样进行续签手续。 三. 在“永久居住”有效的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您在德生活出现中断,导致居留失效的情况怎么办?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持原来的居留卡,以及护照上的第一次入德的签证页,到所属的移民部门办理手续即可。不过具体如何操作还是要看不同城市的规定。 四. “永居权”是指该居留卡的有效期限是无限制的么? 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所谓“永久居留”是指只要在卡没有被注销的前提下,即使有效期已满,也可以在任何时间、在任何地点重新申请一张新的居留卡,仍然可以获得“永久居留”的身份。 但要注意的是,“永居权”虽然可以在任何时候被取消,但取消的原因不会在居留卡上体现出来。 如果在德居住超过五年且年龄超21岁者还可以凭此申请入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