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材料不全如何补交?
1. 签证申请一旦进入审理阶段,除因签证官主动要求补充材料外,申请人无补充材料的权利。因此,在填写签证申请表时,要如实、完整地填写所有项目;如果有需要提供补充材料的意向,签证官会在签证申请受理过程中与申请者联系并明确告知需提交哪些相关材料及具体日期。所以申请人不必自己主动去补充材料,以免打乱使馆正常的审理秩序影响自己的签证进度。
2. 当您收到签证中心通知您补交材料或补充资料的电话或邮件后,请您按照电话或邮件中的说明进行操作即可。一般来讲,补交的材料是使馆对原申请材料有疑义的部分,如资金证明、行程表等。
3. 如果需要补充的材料不是特别紧急的,比如银行对账单,请在补充完成后尽快寄送,以防耽误您的行程安排。如果确实因为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提供的,请根据所在签证中心的提示向使馆解释情况并推迟签证受理时间。
4. 对涉及重要材料(比如无犯罪公证书)补交时限的说明: 请一定注意以下三种情况,否则会影响使领馆的正常处理程序: (1) 在公证认证有效期届满前才去办理公证认证手续的,使领馆将不予接收该材料,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 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的,应至少提前1个月通过电邮与使领馆沟通并说明具体情况和预计完成的时间,否则使领馆将在公证认证书的有效期内将其退回原办证机关重新办理; (3) 使领馆已经收件但尚未审核完毕的,因政策调整导致申请人无法提供相关文件或者不能按时完成文件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使领馆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