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泰国签证要什么?
办理条件 1、因私出国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一致; (二)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包括60周岁); (三)申请人无犯罪记录; (四)根据申请赴泰的理由和期限的不同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 因旅游、探亲而申请的有效期为6个月的入境签证需交验有效的护照及泰国旅行社开具的确认其已预付费用的英文公函或旅游费用发票复印件并交验相应证明,如:往返机票; 在国外亲友出具的邀请信,所邀者在泰国的居留证件及其复印件或在泰国使馆的公证; 在中国的有资格接待单位的证明信;
因商务活动而申请的有效期为3个月、最长可延期9个月的入境签证申请人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由泰国被邀请者提供的正式邀请函电及邀请者的护照等能够说明邀请者身份的材料,以及能充分说明当事人去泰国目的和停留时间的文件。
2、公务出国:因公普通护照持有人前往泰国进行公务活动,须在出国前向市外事办公室申请办理赴泰签证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
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因公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本处领取)并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照片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着深色上衣。照片尺寸:48×33mm头像在相纸的正中且清晰完整;
⑵单位意见:持公务普通护照的申请人,必须由其所属单位领导以书面形式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办赴台公务事宜;
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往来护照申领表》;
⑷单位介绍信。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申请人姓名和单位领导签署的意见;
⑸有效任职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关于申请赴台湾地区参加有关交流活动人员的名单批复”或“关于批准XX参加XXX活动的批复”;
⑹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见附表)。 在我市办理赴台的《入出境证》、《来往台湾通行证》和《入出境许可证》,由市局审批签发,有效期均为5年,每项内容均需签注一次或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