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入境签证可以续签吗?
首先,日本再入国许可的适用范围很窄,仅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2017年8月以后): ①因商务赴日而滞留90天以上者 在该情况下,如申请人的赴日前在留时间超过90天,则可在回国后再次申请3个月至3年的再入国许可;若原在留期限为90天以内,则可再次申请1年至5年的再入国许可。
②长期定居、居住在日本者 此类申请人须提前办理在留卡延期手续或永住资格确认书变更登记等手续。在此前提下,可再次申请5年期的再入国许可。注意,此情况下的“5年期”并非指有效期为5年的签证,而是指5年内无限次入境。 题主的情况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因此无法续签再入国许可。
根据现行制度,除短期滞在及永住者之外(持居留许可证者在申请日本居留时会被视为永住),所有外国人赴日前须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外国人登陆证”。持有登录证的外国人在出入境时须向海关出示此证件,并在有效期内多次使用。如护照过期或被毁,应在更换新护照的同时重新申领登录证。
如果登录证过期,原则上需从境外入境日本后再由当地警察署办理再入国手续方可重新持证入境,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一定可行,毕竟警方能否认可你在境外的合法逗留状态以及你是否具备足够的经济能力支撑往返开支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所以,我不太建议题主冒险尝试。 由于我国与日本并未建立双边移民协定,因此中国居民在取得日本的“永住者”或“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久居住地证明后即被视同取得该国国籍(后者以婚姻关系为前提),从而成为无国籍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