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美签叫签证官什么?
谢邀。 首先,美国是一个民主国家,它的政治体系是建立在平等和民权的基础上,所以整个美国社会无论是从政府机构还是从民间都是奉行“公民”这个称呼的。在美国,无论是什么人,都叫做citizen(公民)而不叫king/queen或者类似这样的称号。当然,因为美国建国的时候有众多殖民地加入,所以在一些传统意义上比较贵族的名字会被保留,比如Washington作为姓被使用以及Obama作为姓被使用的例子就是这个原因了。 所以在美国,无论是与外交人员打交道还是与一般民众打交道,都是称作citizen而不是某某王或某某后或是某某公爵之类的。 回到原题,美国移民与国籍法规定,除绿卡持有者之外的所有非公民皆统称为“non-immigrant”(非移民);而除了“non-immigrant”以外的所有持有效护照的美国公民则统称为“immigrant”(移民)。
因此,你与领事馆领事面谈的时候应被称作“immigrant”而非“non-immigrant”, 因为你的身份已经属于移民范围。 而对于美国人而言,在谈论非公民(包括外国公民以及非美国的公民)时都会冠以“外来者”这个前缀,即“foreigner”。 这个词的含义并不仅限于非公民,但是通常用来指代非美国公民的非居民群体,所以如果你不想显得太装逼的话应该用这个词来代替前面的“immigrant”以便表示你和他们一样也是外国人。
那么怎么知道一个名词是不是外来语呢?其实很简单啦~只要查看《牛津高阶英语词典》就行了!我随手一查就发现foreign这种含义的词条里确实明确写着这个单词是外来语……好吧,如果各位对英文字典有疑虑可以自行去查一下,虽然不一定会有这样的说明,但基本还是可以确定这个单词为外来语并且应该按照我的方法使用。而且这并不存在冒犯不冒犯之说的——毕竟谁也不会自己跟自己闹别扭把自己称作外国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