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监护人要做些什么?
在移民签证申请中,澳大利亚移民局对申请人及随行家人的监护人的职责和资质有着严格的要求和标准。那么,作为移民签证申请的附属申请人之一,你选择的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以下称“担保人”)将必须通过政府指定的机构来履行其监护责任; 该指定机构将对担保人的背景、财务状况、家庭情况等诸多方面进行详细的评估,以确保申请人来到澳大利亚后可以顺利地在本地安顿下来并健康成长。
澳大利亚的移民法要求担保人必须是申请人的亲属且年满18岁,具有合法身份并在澳大利亚居住者方可成为担保人。由于澳洲是实行18岁以下未成年人独立签证政策的国家之一,因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须满足一定条件才能担任。
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和被担保者的关系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主申请人是以父母亲(即孩子作为副申请)的身份申请移民的话,则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有资格充当孩子的担保人: 在移民申请中,除了主申请人及其配偶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外,未成年子女也需要提供上述文件,而18岁以上子女则需要提供的是近5年的犯罪记录。另外,所有申请人须递交的资料包含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子女出生证复印件等。
一旦您的移民签证申请获批,收到移民局发出的签证批准后,就可以准备启程前往澳大利亚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澳洲监护人指未成年人(18岁以下)在澳洲的居住期间的监护人,并非人们普遍理解的代理申请移民的人。监护人一般为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如父母、祖父母等,可以不是澳新公民或永久居民,也不一定在澳洲居住。在确定申请人独立性和自立能力之前,监护人应保证申请人在其监护期间一直居住在该州或地区。
申请人提出学生签证申请时应向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IDP)提交监护人声明,此声明随申请人学生签证申请提交澳大利亚移民部。澳移民法规定,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必须提交一份监护人声明,指明一合适的监护人。IDP在收到学生的申请后,将发出监护人声明表格给申请人,由申请人填写好后提交IDP,IDP审查符合要求后将此监护人声明附在该学生的申请上,向澳大利亚移民部提出学生签证申请,同时申请“监护人认可”。
澳大利亚移民部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会考虑申请人的福利和健康问题,如申请人不满18周岁,则需要在澳大利亚有一个监护人。监护人可以不是澳洲公民或者居民,也不一定在澳洲居住,主要目的是保证申请人在澳洲留学期间有人照料。
如果申请人在澳大利亚有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或者姑、叔、舅、姨),可以由其担任申请人的监护人,并且该亲属必须是澳洲的PR或者公民;如果申请人在澳大利亚没有上述亲属关系,可以由澳洲政府官方的监护机构担任申请人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