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移民怎么离婚?
1.国内办理离婚,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 2.国外办理离婚,如果是同一个国家的,直接到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3.国外办理离婚,如果是不同国家的,需要先归国的,可以回国后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4.国外办理离婚,如果是不同国家的,不需要归国的,可以在异地委托律师代理,在异地开庭或协商。但需要注意的是,国内法庭不会以距离远近来认定是否异地诉讼,而是看是否具有关联性。比如原告住在A地,被告一住B地,被告二住C地,而案件是在D地审理的,那么这样的异地就被认定为无关联性,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在国外办理离婚,选择在哪里办理是很重要的。 除了以上方法之外,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虽然在国外,但是只要能够提供出双方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结婚证原件等证明夫妻双方身份的证件,就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开具一张夫妻关系证明的函件(这种函件一般由公证处出具)。然后携带这些证明文件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回到国内任何地区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注意:由于各国对于离婚的条件与程序并不完全一致,建议当事人若拟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涉外离婚纠纷时,及早寻求专业婚姻家事律师的帮助,代理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判断及所涉专业的婚姻法律规定,都能给当事方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