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拒签还可以出国吗?

阮致睿阮致睿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以亲身经历告诉楼主,完全可以!而且我当时的情况比提问者还严重。 我因公司派遣出国培训,申请赴港签注,在2017年4月份被拒签。原因是我之前曾去澳门游玩,并在当地被警察告知,我的签证有效期只剩5天(我的签证是90天多次往返的),提醒我要尽快入境香港或者出境澳门,否则有可能被拒绝入境;我又因为工作关系在2016年年中去过台湾,并持台北居住证返回广东。虽然我两次出入境香港或澳门都有正规的港澳通行证和签注,但拒签信上注明了因有非法滞留案底,故拒发签证。

我在两个月后重新申请了签证,这次因为把资料备齐,还带了公司的证明,所以顺利获批。 后来为了保险起见,我又向海关人员咨询了下,得到的答复是可以凭新的签证顺利出境香港的。

在这里要特别提醒楼主的是,千万不要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处申诉,否则可能会花时间去走申诉程序,而浪费了宝贵的申请时间。正确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代表你向单位注册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情况并表明希望撤销拒签的决定。一般只要公司出面解决,问题都不大。 另外据我所知,部分城市已经有了异地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的业务,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户籍地派出所。如果楼主的户籍地在广州,那么就可以在广州办理这两个证件,不用回户籍所在地办,这样会省掉很多时间和麻烦。

杜轩奥杜轩奥优质答主

拒签后能再去其他国家旅游。去其他国家旅游要重新申请该国的旅游签证。不同的国家对于拒签再次申请的时间要求不一样,英国和法国等申根国家,拒签后马上重新申请也不会有限制。

美国在2002年修改了关于拒签重新申请的时间要求。如果因为10(D)条款,申论不能准确回答领馆官员的提问或不能顺利地申论,持非移民签证旅行可能会有被拒签或被拒绝入境的风险。

因为10(D)条款被拒签,要重新申请,就必须提供10(D)条款的解除信。只有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的官员有权利颁发该条的解除信,且在得到申请人的相关补充材料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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