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退税分几次?
1. 退消费税(GST)和州税(PAYCE),在离开澳大利亚时一次性办理。但如果是回中国休假或工作,在下一次入境澳大利亚时办理也可以;如果是在离境后6个月之内返回澳大利亚,还可以申请退税;超过6个月的,不能退回。
2. 退印花税,在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45天内办理。
3. 退工资和退休津贴,在离开澳大利亚时一次性办理。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分期退付:
a) 如果纳税人是受雇于人并在某个期间内没有工作,而是处于退休状态而取得收入,则收入的所得部分在每个纳税年度终了后申报时予以扣除;
b) 如果纳税人是自雇人士并且在某个期间没有经营活动,则收入的所得部分在每个纳税年度终了的四个月内申报时予以扣除。 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所说的“工资”是指根据雇佣合同或退休协议而在一定时期内提供给纳税人的款项,它是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从该雇员应税额中扣除的费用项目。这种“工资”不包括根据劳动所得支付的退休金、利息、股息、盈余分享等。因此上述可以分批退税的内容并不包括这些资金,而这些资金的税务处理是一笔勾销,即在本纳税年度全部算作费用扣除,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