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上写别科作业如何处置?

廖希钰廖希钰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先摆明态度,我坚决反对任何学校以任何借口处罚学生。 首先从法律上说,我国《宪法》和《教育法》都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著作权(简称‘著作权’)受到保护”;2015年8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进一步明确了以数字化形式传输作品,也应受著作权法的调整。所以老师未经学生许可传播其作文并用于教学评价,是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 可能有人会想当然地认为,学生的作文属于公有领域的信息或者属于其履行职务创作的作品,所以老师的做法没有侵犯作者的著作权。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尽管作者可能是未成年人,但是作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其依法享有包括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的各项著作权。同时,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为实施教育事业,由教师授课或组织现场讲座而使用作品; 但是,该条同时也规定了,前款所列情形,还应当避免给著作权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显然,本案中老师未经学生许可发表其作文并用于考试评分,既不是法定许可(为了新闻报道的需要而引用作品除外)也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因为本例当中并没有涉及著作权人可以允许他人合法使用的情形。从法律上看,老师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其次从道义上讲,我觉得这个老师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连学生的隐私都要偷窥,连学生的合法权益也要恶意剥夺,这样的人不配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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