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离婚原因?

童轸蕴童轸蕴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这个问题的本质其实就是,签证官到底会不会去查申请人过往的离婚记录! 按照我们自身从业的经历来看,大部分情况下,非移民签证的申请者(包括申请配偶、子女、父母团聚移民的申请人)都是不会去查申请人的过往离婚信息的;而移民签证申请人(申请绿卡的申请人)则有40%左右的被拒案例是因为离婚问题。 我们曾遇到某移民签证申请人,其在申请护照时因婚前隐瞒离异,被出国签证部门发现其已婚未育情况,导致其移民申请被驳回; 也遇到过其他申请人,是二婚且一方带小孩的情况,虽然婚姻存续时间已满足绿卡申请条件,但因有离婚经历,还是在办理签证延期时被拒。 但同样也有我们遇到的幸运的人。我们在帮助一名客人办理结婚公证的时候,因为其婚姻史较为复杂,不仅有过离婚经历,还曾经离过两次婚,但我们还是通过公证方式保证了其婚姻的有效性,最终成功帮助该客人在北京使馆拿到签证。 所以,从我们的实际办案经验来看,并不是所有婚姻历史完整的申请者都会获得签证,也不是所有离异者都会被拒签。关键是,你要让签证官相信,你目前的婚姻状况是你向往和需要的,而你过去的离异经历并非是因为违背了什么原则性问题导致的。 那如何向签证官证明这一点呢?一般我们会建议申请人提供以下信息:

1. 在申请签证时,如果申请人是未婚/离异/丧偶的状态,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如果是已婚状态,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并提供英文翻译件。

2. 如果过去曾经离过婚,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样需提供英文翻译件。

3. 提供户口本夫妻关系的页及当事人页复印件并翻译成英文。

4. 提供申请人个人完整准确的中英文字段个人简历,并详细说明婚姻状况以及每一段婚姻的起止时间和分手原因。

5. 提供配偶(如有)的全家人简历和护照资料页面复印件,并翻译成英文。

当然,每个签证官的办案风格未必一样,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有足够的说服力,能否让签证官相信您提供了真实且完整的信息,这些都是决定申请成败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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