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出国留学有限制吗?
据《中评社》报道:越来越多的中国学生选择到国外留学,相关数据显示,去年我国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到60.84万人,同比去年增长8.67%。选择到海外留学的中国学生越来越趋向于选择欧美澳等发达国家,而我国教育部为了引导留学人员的总体布局,推动“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制定了《关于鼓励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促进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风险投资机构通过不同形式参与创业投资基金的活动,引导风险投资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促使风险投资机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
其实在此之前,我国对于党员干部出国出境有着严格规定。1998年,中组部、中宣部、中纪委等8个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共产党和党员出国(除赴港澳)有关事宜的通知》,其中有规定“除极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支持、不让党员干部自费出国(除港澳)”,并且规定“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和合理安排党员以学术研究、考察、访问、交流、互访、旅游、探亲、看病等为借口出国(除港澳)。各地各单位确有公务需要或经组织批准开展联合研究和国际交流的,要严格控制出
国(除港澳)人员数,国内人员应当主要是从事具体工作和行政工作的人员。一般不应该派遣领导人员和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出国(除港澳)”。
而如今政策却有了改变。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更好发挥人才作用的意见》中规定: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对有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可以放宽年龄、身份、户籍和从业限制,在职称评审、培训奖励、科研开发、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努力改进人才评定和人事管理制度。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流动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全面实行聘任制和合同制,鼓励创新体系和高新技术企业推行职员制。建立科学权威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评价内容和办法,改变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评审制
度,真正评价人才的能力素质、专业贡献和能力创造性,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提高人才评价公信度和权威性。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制度,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流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省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除特殊需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及符合规定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加强劳动力市场与人才市场的对接,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劳动力、人才及大学生就业市场体系。加强基层人才建设和高层次急需后备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实施“科技专家基层行”活动。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向园区、企业、基层和涉农部门流动,促进人才资源合理分布和有效流动。
中国官方最新的统计是,目前我国海外留学人员总数已达到360余万人,其中留学美国人数最多,为133.6万人;留学英国人数居
第二位,为48.8万人;留学加拿大人数第三位,为44.8万人。2010年,海外留学人员回国人数达48.2万人,同比增长9.8%,其中回国安置就业30.2万人。国家人才战略正在逐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