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多次签证办理?
如果申请人去过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申根国家,且每国的停留时间都超过90天(包括过境),申请签证时必须提供每一国家的入境与出境印章式验正,否则将不被签证. 如果是申根签证多次往返,那么您可以去所有申根国但是每次进入一个国家只可以停留90天之内(包括过境),也就是说你持有德国多次往返签证不能从法兰克福飞到巴黎然后在返回法兰克福这样是不行的!必须是在法兰克福飞巴黎或者从巴黎回法兰克福才可以。另外您持有多次签证去任何一个申根国以后,再想去其他国家就要在原来的签证上贴签,而原来的签证要上交。 例如:您是意大利多次往返的签证,现在要去法国,在意大利出入境盖章即可。然后再去法国的时候,可以在签证页后面再次盖入境章和出海关章。 如果去第三国家比如瑞士后,又回到意大利,再从意大利到法国的话就需要把意大利签证上的章贴在护照上了,然后拿签证去意大利使馆重新换瑞士签证就可以了! 注意:如果在申根国家逗留的时间少于规定的期限,也要向当地移民局申报登记并领取居留证件的复印件以备将来核查;
1、申请表: 填写完整的短期签证申请表,并附一张两寸彩色免冠近照; 2、护照: 护照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 在护照末页须有本人的签字;
3、有关人员的邀请函及其本人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邀请方应提供详细的地址、电话及传真,以便领馆联系;
4、经济担保书: 在欧洲国家居住的被邀请人应由其本人出具经济担保书,由被邀请人的银行开具定期存款证明。存款金额相当于预计逗留期所需费用。此项银行存款须为申请人自己开设的个人账户,并且必须存入申请人在该国银行的帐户中才可生效。被邀请人也须提供一份收入证明;
5、机票预订单: 往返机票订单以及详细行程安排;
6、住房证明: 被邀请人应在申根国家的住房证明文件,如酒店预定单等,如果住在亲友家中,还需要出示当地朋友的邀请函原件;
7、医疗保险: 申根保险是必须的,而且必须覆盖整个申根区,保额不得低于3万欧元/年. 8、其他资料: 个人名片二张: 用于送交领馆存档用,请尽量多准备一些;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 申请人如未满18岁,需提供无犯罪证明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