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民配偶签证吗?
在德已婚人士可以以家庭团聚的理由申请长期居民身份(即长期居住签证),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符合相关程序 以下信息来源于2018年5月颁布的基本法修正案和相应的法律解释: §39 (1) 基本法规定:“联邦公民权利法应适用于德国人和居住在德国的外国人;” §40 第一条第一句: “为了获得永久居留证,家庭成员必须在德国拥有住所,并且他们必须至少已经以某种形式在德国连续居住了两年,或者是作为外国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侣与德国人结婚或者与德国人生活在一起超过四年。 ” §47 第三条第一款:“如果根据第46条的规定被拒绝给予永久居留权,则该人不得再以同样或类似的原因申请永久居留权。 ”
因此,只要申请人及其配偶/同居伴侣均已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长期居民身份: - 在德国已合法居住满五年 - 无违法记录 - 没有重大过失 - 遵守德国法律、法规和社会秩序 - 不危害公共利益 申请人还必须证明其与德国的牢固经济、社会和文化联系。 这包括有稳定的工作以及良好的德语语言能力等。对于具有较高教育水平的人可能还需要具备更高的德语语言能力。
申请人还应出具无犯罪证明。 以上所有要求的具体信息和材料清单可以在联邦内政部的网站上找到: http://www.bmi.bund.de/Verantwortlichkeit/Ereignis-Fluechtlingskrise/Dauerhaftes-Gebiete-im-Inland-sehen?__branchen=&_servletid=purl:3deea1c5-a91f-4623-acfd-384c9f975c16&_languageCode=en 如果希望进一步详细了解,请咨询移民公司(BREMER REISENSEITE GmbH)的顾问,他们会竭诚为您答疑解惑! 我们位于慕尼黑(URL )、不来梅(URL )和汉堡( URL ),也可以提供远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