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最多几个国籍?
按照宪法,一个公民只能拥有三个国籍(包括澳洲),但是可以任意选择四个国家或地区作为自己的国籍国和居住地。如果成为澳洲永久居民后申请加入澳大利亚国籍并成功获得签证,那么公民身份就随之而来,申请人即拥有澳大利亚国籍及身份证。 因此一个人可以申请多个国家的移民签证,最后取得多重国籍。但是,根据各国不同政策,对于国籍问题,各国有各自的解释。一般来说,一国公民取得其他国家的居留权后,仍然保留本国国籍;只有放弃该国国籍后才能取得其他国家的国籍。但也有例外情况。
举例说明: 中国公民小A留学法国,并在那边工作、生活,最终获得法国国籍;后来他出国度假时护照丢失,回国补办过程中,又被移民局告知其被注销了法国国籍,恢复中国国籍。原因是其逾期滞留法国超过180天。此时小A虽有法国居留权,却无法国国籍;虽然是中国籍,但长期居住在法国,具有法国居留权的双重身份。
又比如,某国公民以移民为目的到第三国定居,取得该国的永久居住权,但未申请加入该国国籍的,仍保持其原国民的身份不变,其原住在国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等;但是,若该公民满足入籍条件,可申请归化入籍,获得另一国国籍而取消原住国国籍。 所以,一般情况下,申请移民是不会有“国籍”的,需要等待移民局审批通过后,才有机会选择是否加入目标国国籍。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有些移民项目会直接授予申请者绿卡或者公民身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