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聚移民怎么撤销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注销申请: 1. 登录加拿大移民局在线系统,进入MyCIC账户 2. 在导航栏上点击“申请记录”(Application Records) 3. 选中想要撤销的申请,点击“撤销申请”(Withdraw Application) 如果申请人想保留档案,但是希望今后再申请的话,可以在撤消之前先选择“保存文件”(Save File for Future Processing)。这样在下次申请时就可以直接进入状态,无需重新办理材料审批等手续。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由于中加两国之间的信息通联尚未完全实现无纸化,中国护照的签发和出入境情况仍会在移民局系统中有所体现,因此即便撤回了申请,过去的拒签记录也仍是存在的。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的规定,被拒绝申请的申请人有权获得联邦司法部长的撤消令(Dismissal Order),要求移民局删除被拒记录并公布该命令。 但是,对于因提供虚假或蓄意捏造的信息而遭拒签的申请人,或者因隐瞒与犯罪有关的记录而被拒签的申请人,则不会享有此权利。 另外,根据加拿大的《签证和入境许可条例》,申请者个人是需要为伪造证件、文件或其他欺诈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轻则罚款,重则入狱。所以无论是以哪种方式申请,诚实永远都是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