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楼属于个人吗?
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移民楼”这个概念,所以提问中的“移民楼”应该是一个俗称。因此要了解“移民楼”是否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就需要弄清楚它是不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房产的所有权可以由一人享有,也可以由几人共同享有。” 判断“移民楼”是否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的关键在于该“移民楼”是否是由公民合法取得。
按照上述《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因合法建造取得;二是因合法转让(买卖、赠与、继承等)取得。对于“移民楼”来说,如果是建在一亩田地之上,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则是属于合法建造的,其所有权自建成后起算;但如果“移民楼”是购买所得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话,则也属于合法转让,受让人依法取得对“移民楼”的所有权。 当然,如果“移民楼”不是建立在土地上而是悬浮于空中或建在海上,则肯定不属于合法建造或者合法转让的情形,应属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移民楼”是否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安全取决于“移民楼”的建造方式以及是否经过了必要的批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