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签证要无犯罪记录吗?
各国对“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的要求不一样: 美国等少数国家的所有外国人在申请入境时,都要提供自己的无犯罪证明;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只对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才需要出具相关文书;有些国家甚至根本就不需要申请人提供任何无犯罪记录或者不进行调查! 在西方国家中,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是要求所有外籍人、永久居民及其他们的子女在办理移民手续前,都须提供自己的无犯罪证明文件。在美国的移民和入境手续办理中,如果移民申请人曾经在美国或其他国家因任何刑事罪名被判有罪,或曾在移民程序中被认定为刑事罪犯,则不论刑期长短都将直接被剥夺其移民资格并被遣返原籍国或居住地国。如美国公民的配偶,必须提交一份无犯罪证明的公证书才能获准入籍。
英国政府规定凡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的人必须在前往英定居工作前开一份无犯罪纪录的证明信。在英国居住多年的外国人,若打算加入英国国籍也必须先出示没有刑事记录的公证,否则就无法成为英国人。新西兰也规定凡是想取得永久居留权者都必须先在移民局领取填写一份无犯罪记录的表格,然后到户籍所在地警察局办理有关手续并索取证明书,这份资料最后也要随同其他移民资料一起寄往新西兰移民局审核。
法国对于申请来法的人士原则上都有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不过法国法律规定: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因为尚处于未成年阶段,所以不会被指控犯罪,因此不会受到调查也不会被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另外,年龄超过70岁的老人,也不会受调查。
德国《联邦刑事法院基本法》第5条规定,只有32种犯罪行为才会被视为“重罪”,这些“重罪”记录才会被保留下来并对外公开,其余98%以上的罪行都不会被列为重罪。也就是说绝大多数行为人的违法犯罪纪录都是会被隐去的(未成年人除外)。根据德国法律,即使某人曾经犯过罪,只要该罪的刑罚不超过1年监禁,该人的犯罪记录将被抹去,犯罪记录将会永远从登记册中被抹除掉并且不能公开。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以调取犯罪记录档案:一是申请从事律师、公证员、税务顾问、会计师职业时;二是与就业有关的审查、考核;三是当事人自愿提出申请。
日本是例外。由于日本的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规定,持有日本在留证的居民必须定期申报个人事项及变更,包括个人的重大犯罪情况。同时,为了杜绝有犯罪记录人员进入日本社会,日本政府还明文规定,在日本境内有过一次以上轻微刑事案件记录的日本人及长期居住者的在留资格将随时可能被取消。所以,赴日留学的人员除了要在国内开具无犯罪证明外,还要在到达日本后的第一时间内把个人履历书送到所属区的入管部门做二次申报。否则,一旦被发现隐瞒事实,轻则遭遣送回国、罚款、限制再次入境,重则面临刑事处罚。
欧盟内部国家一般不需要申请人提供无犯罪记录。但申根协议成员国之间的边境检查却比较严格。比如,奥地利就禁止有意大利、希腊、西班牙等国的犯罪前科或不良治安记录者出入国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