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签证怎么算有效期?
D-2语言研修生和C-3语言通学,是短期语言研修签的一种
两种签证都是1年多次往返、停留期90天以下
申请时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入学证明(一般就是一张A4纸) 出境后,在入境时海关会给你贴上一种贴纸,这个贴纸上的日期就是你的签证有效期的开始和截止日期 举例说明一下:
张三,中国籍,持有一张D-2语言研修生的签证,入境时间2015.8.1
机场海关给其护照上贴了一张签证贴纸,上面显示自2015.8.2到2016.8.1的有效期限。 2016.6.1,张三在韩国滞留逾期,被吊销了签证 2016.7.1,张三拿到大使馆回复的拒签信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 按照签证上的有效期,这张签证还有3个月就过期了;但是根据使馆给的拒签理由,他是于2016.6.1被吊销签证、7.1才收到拒签信 所以签证到底能不能用了呢?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决。。。 先来看看《出入境管理法》中关于“外国人再入国资格”的部分 其中第3条第2项里明确写到,“因某种原因而遭拒绝发给签证的外国人,在取得批准前不得再次进入韩国” 而第4项规定的就是,“非法滞留者除外” 所以,虽然使馆以‘签证已被吊销’为由给出的拒签理由是合理的,但这并不能成为限制出境的理由 D-2/C-3签证属于再入国许可的范围之内,只要出境时在海关出示自己的再入国许可(再入國許可証)即可。 至于再入国的条件嘛…… 按照韩国官方的解释,再入国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
①在韩合法逗留期间未满1年或1年以上但非法滞留者 ②获得永久居留权且在持有该证件有效期内的外国人 在韩有亲属且该亲属为永住权的持有者的直系亲属的情况下,如果上述亲属死亡或者丧失居留资格的话,也视为违反再入国条件③ 不过我猜应该没有人在韩国拥有这样的直系亲属吧=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