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博后能留京吗?
这个政策最近很多博友在问,答主也刚刚了解,所以在此分享下最新的政策变化,仅供参考哦! 先来看下教育部对于国(境)外博士后研究人员来华工作的相关政策: 重点信息: 国家外国专家局将统一制定发布《外国人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次认定工作指南》和《外国专家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标准(试行)》等相关政策文件。对出国(境)进行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报职称时,其境外取得的科研成果、业绩等可等同于国内同类成果、业绩,依法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对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或取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其资历已符合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可直接聘任高级工程师(副高)职称;
2. 对到国(境)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等进行博士后研究的科研人员,在站期间可申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博士学位并留在国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站期间可申报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 对到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其在国(境)外的所学课程和工作经历等可作为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另外,近期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了《部属有关高校留学人员岗位公开征集通知》,其中明确提到: 对于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先上岗、后考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具体条件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耐心、责任心,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四)毕业于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毕业于世界前100名之后-500名之前(以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版本为准)的高校,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教学科研相关的论文或出版过与教学科研相关的著作或被SCI/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
②拥有专利、软件登记等成果;③担任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教师并在活动中获奖。